姜堰市强豪赛鸽俱乐部
关于修改“年度最佳鸽舍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1年3月30日俱乐部通知的“第三条”中的“第2条”办法不妥,在执行中有困难,因为承办比赛的是上级有关协会,成绩审核俱乐部无法参与,经俱乐部理事会研究确定: 停止执行该条款,修改评选办法中的部分内容,按修改后的“年度最佳鸽舍评选办法”从2011春季国家赛开始执行:
年度最佳鸽舍评选办法(试行)
1、 从每年的春赛开始,凡俱乐部举办的300公里以上的正赛,获前100名的鸽舍以名次计算积分.积分方法:比赛获冠军者积100分,亚军积99分,季军积98分……98名积3分,99名积2分,100名积1分;
2、 俱乐部组织参加泰州市、江苏省、国家级的比赛,按泰州市信鸽协会录取的名次计算积分;按泰州市信鸽协会录取的名次范围内排姜堰的名次.
3、 同一场比赛中涉及到几个类别的比赛(如:同一场比赛中有特比环赛、幼鸽赛、成鸽赛、综合排名赛)按综合排名名次积分;
4、 鸽王名次、插组名次、兄弟鸽会以及俱乐部之间的联翔名次、公棚赛名次均不参加积分;
5、 每场比赛结束后根据名次把每个获奖鸽舍的积分上网公布,年终将本年度内的每场比赛所获积分相加,积分之和前3位获得“年度最佳鸽舍”,分别进行奖励,奖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00元;并颁发精美奖牌各一块.
6、 连续几年获得“年度最佳鸽舍”的会员俱乐部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奖励。
姜堰市强豪赛鸽俱乐部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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