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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博乐赛鸽俱乐部章程

时间:2015-08-08 10:06:47  来源:  发表者:江苏常熟市博乐赛鸽俱乐部   点击率:
常熟市博乐赛鸽俱乐部章程

 

常熟市博乐赛鸽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常熟市博乐赛鸽俱乐部直属常熟市体育局、民政局领导的信鸽竞赛管理组织,并在苏州市信鸽协会监管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俱乐部举办的所有信鸽竞赛比赛的成绩,报上级审核认可。
第二条:俱乐部的宗旨是:“诚信、服务”,把俱乐部办成鸽友之家,方便广大信鸽爱好者进行技术交流,提供赛鸽用品、用俱,倡导文明养鸽、科学养鸽,提高本地区的信鸽竞赛水平。本俱乐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等。
第三条:俱乐部的任务是:实施和完成上级赋予的一切信鸽活动任务,组织会员参加各项信鸽竞赛活动;做好俱乐部会员登记、交纳会费、发放足环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  权力和义务
第四条:凡承认本俱乐部章程,遵守本俱乐部有关规则,向俱乐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认可本章程的信鸽爱好者,经俱乐部常务委员会批准,并交纳了会费,方可成为本俱乐部的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力:
1、优先参加本俱乐部举办的各项信鸽竞赛活动;
2、享受俱乐部设立的各项服务的优惠待遇;
3、向俱乐部提出合理化建议;
4、申请退会;
5、参与俱乐部的活动,自觉维护俱乐部利益;
6、监督俱乐部按照信鸽竞赛规则,“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各项信鸽竟赛活动;
7、监督俱乐部进行的各项大奖赛售环资金管理和奖金发放情况。
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服从和执行俱乐部的各项决议;
2、按时交纳会费;
3、服从俱乐部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的统一部署;
4、维护俱乐部利益,不得发表和做出不利于团结的言行。
第六条: 俱乐部的权力和义务
俱乐部的权利:
1、要求会员遵守俱乐部制定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对不服从俱乐部的统一安排,不遵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及循私舞弊,损害俱乐部利益及会员利益的会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取消其成绩、停训、停赛及开除会籍等处罚决定。
俱乐部的义务:
1、组织俱乐部会员参加各项竞赛活动,完善竞赛管理;
2、接受会员的对俱乐部监督,广泛听取和采纳会员对信鸽竞赛活动提供合理化意见;
3、维护会员在俱乐部活动的正当利益,客观公正、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4、对举办的各项竞赛中参赛费的收集、奖金发放,做到专款专用,赛事结束后按竞赛规程所定事项及时颁发奖金。
第七条:符合下列事项之一的,视为退出俱乐部
1、会员因故提出“退出”之要求的;
2、会员一年不交会费的;
3、会员连续两年不参加俱乐部的活动的;
4、会员违反俱乐部相关规定被开除的。
第三章  竞赛与训放
(一)每年组织春秋两季训放与各级别多种项目的信鸽竞赛活动(如三关赛、鸽王赛、百日赛、指定鸽赛等;
(二)每年春秋两季各级别项目进行、竞赛,奖金自设,逐年适当提高。
(三)各项竞赛奖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足环发行期满后及时足额定期储存,一星期内及时张榜向会员公布发行的足环数量、号段及奖金分配情况;
(四)每年春、秋两季及各类信鸽竞赛活动根据天气情况组织30 -200公里的训放,俱乐部指派专人进行司放。
             第四章  组织形式
第八条: 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
1、博乐赛鸽俱乐部主任为俱乐部的法人代表;
2、俱乐部为独立法人,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九条:组织机构:
1、俱乐部常务委员会设主任、秘书长、竞翔裁判长、财务管理共5-6人组成;
2、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任俱乐部主任;
3、具体分工:
俱乐部主任(兼秘书长)   周小虎
俱乐部副主任             周瑞庆
俱乐部竞翔裁判长         由苏州市信鸽协会委派
俱乐部财务管理           常熟市恒安会计事务所、周利婷
委员的职责:
1、主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组织委员对每年各季竞训计划草案的讨论确立及各项经费预算的确认,负责所有开支的审批。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审计。
2、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管竞训、裁判、售环等俱乐部各项日常事务、制定年度各季赛前竞赛计划草案交由常委会讨论决定。
3、秘书长:协助主任做好外部联络接待工作,做好各项赛事存档工作及年终总结,召集和主持常委会,协调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做好俱乐部的网络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竞翔裁判长:负责年度各季竞赛计划的实施,组织和安排裁判员进行集鸽、司放、报到、查棚等裁判工作,并按时报告集鸽信息、计算和公布竞赛成绩。
5、财务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合竞翔部制定集鸽、司放人员补贴规定、审核出纳收支帐目、凭证是否手续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善,做好每项赛事的经费收支报表,年终总报表及来年的预算报表,负责资金的回收。
以上委员分工已经本俱乐部集体定议,俱乐部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协调做好俱乐部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工作委员会
1、根据俱乐部的任务设立:在苏州市信鸽协会的指导、监管下,主要设立竞翔部、裁判部进行组织比赛。
2、每赛季比赛之前,裁判部主裁判长、裁判员均由苏州市信鸽协会委派。再有裁判长安排裁判员进行集鸽、司放、报到、查棚等裁判工作,并按时报告集鸽信息、计算和公布竞赛成绩。
3、为完善比赛体系,规范比赛行为,协调和解决俱乐部与会员之间在各项赛事竞赛活动过程当中产生的争议与纠纷,整个比赛过程到最终结果都有裁判组决定,任何人无权更改决定。若有不服,可向上一级苏州市信鸽协会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俱乐部常委会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常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与会常委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俱乐部每年年终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总结年度信鸽竞赛活动工作情况;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征求会员对俱乐部的工作意见;讨论制定来年年度信鸽竞赛计划。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三条:凡对俱乐部事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者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凡违反俱乐部章程和有关规定的会员,将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活动、取消会员会籍等处分。对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会员报告和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  经 费
第十五条:俱乐部经费来源
    1、由周小虎、周瑞庆、周利婷出资10万元人民币组建;
    2、会员缴纳会费;
    3、举办信鸽竞赛等活动的收入。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补充由俱乐部常务委员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章程已经俱乐部常务委员会通过,俱乐部成立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常熟市博乐赛鸽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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