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龙湾竞技(联盟国际)秋季特比环
名鸽争霸赛赛前指定章程(草案)
一、参赛办法:
1、凡佩带2015年秋季特比环的赛鸽且认可本规则均可在同一棚号内自愿报名参加,规则公布之日起即在俱乐部总部接受报名。
2、凡在规定交费时间内,不间断交完某参赛项目的所有参赛费,即自动进入该参赛项目的排名资格,中断任何一次交费,该鸽失去排名资格且不退还此前所交的所有参赛费,其参赛费进入奖金分配。
3、 第一次交费时,即填写参赛报名单,足环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同一羽赛鸽可同时参加各项目各级别的比赛。
4、每次交费截止日后三天内在网上公布各参赛项目的交费总羽数。参赛者可到总部领取自已所参赛的各项各组参赛鸽足环号,人手一份。
5、交费截止时间及金额:
交费次数 截止时间 交费金额
第一次 6月15日止 参赛费的15%
第二次 7月15日止 参赛费的40%
第三次 8月15日止 参赛费的45%
注:最后一次交费截止后,于9月1日在网上公布各项目录取名次数及奖金分配方案。参赛者可到总部领取自己所参赛的各项各组参赛鸽足环号,人手一份。
6、所有项目均在400米分速以上(含400米分速)录取名次(除第6项赛事外)。各项目均按参赛总金额的93%发放奖金。
二、参赛项目:
凡资格赛当天无报到记录,该鸽将失去该项比赛的排名。
1、单鸽第一关指定:以分速快慢决定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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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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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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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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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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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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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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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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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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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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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关五羽双鸽组指定:报名时确定五羽足环号,以任意二羽第一关分速之和决定名次,总分速高者名次列前,每棚户可报多组参赛,同一羽赛鸽可重复编组参赛。如在有效时间内入奖名额不足两羽,以单羽成绩为准,前者为胜。两羽胜一羽。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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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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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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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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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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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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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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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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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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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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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鸽四关综合指定:以同一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排列名次,四关平均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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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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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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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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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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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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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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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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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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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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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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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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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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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10000
|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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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关综合双鸽组指定(5羽):报名时指定5羽足环号(不必连号),以任意二羽综合分速之和决定双鸽组名次。总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速相同则两羽中的第一羽综合分速高者名次列前。每棚户可报多组参赛,同一羽赛鸽可重复编组参赛。如在有效时间内入奖名额不足两羽,以单羽成绩为准,前者为胜。两羽胜一羽。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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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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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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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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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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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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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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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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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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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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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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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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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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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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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四关综合8羽组指定:报名时指定8羽足环号(不必连号),以其中最快的一羽的四关综合分速决定成绩。综合分速高者名次列前。每棚户可报多组参赛,同一羽赛鸽可重复编组参赛。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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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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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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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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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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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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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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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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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四关综合12羽组团体指定:报名时指定15羽足环号(不必连号),7月15日确定正式12羽赛鸽足环号,如7月15日参赛鸽少于12羽,只能按实际羽数参赛。在四关综合有奖名次内,多羽胜少羽,相同羽数按总分速排列名次。如有奖名次内没有指定鸽归巢,奖金按上一关计算排名分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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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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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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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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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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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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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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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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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次录取及奖金分配办法:
1、第1项的全部;第2项的A、B;第3项的全部;第4项除F外均按参赛数的5%录取名次。第2项的C、D;第4项的F;第5项的全部;第6项的全部均按参赛数的10%录取名次。
录取1名,第一名100%
录取2名,第一名 60% 第二名 40%
录取3名,第一名 50% 第二名 30% 第三名 20%
2、9月1日前公布具体奖金分配方案及金额。
四、特殊情况下的奖金处理办法:
1、在400米分速内录取名次未满则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也可均分。
2、四关综合无名次产生按三关综合名次录取,三关综合无名次产生按二关综合名次录取,如二关综合无名次产生,按第一关成绩录取名次。
3、各项各组在400米分速如无名次产生,则按集鸽时具有参赛资格的参赛鸽均分。
五、本规则解释权属龙湾竞技(联盟国际)赛鸽运动俱乐部。
龙湾竞技(联盟国际)赛鸽运动俱乐部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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