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南方赛鸽俱乐部2016年春季信鸽竞赛规程
(征求意见稿)
一、 主办单位:株洲市南方赛鸽俱乐部
二、 监管单位:株洲市体育局体育总会
三、 参赛范围:本俱乐部会员
四、 比赛时间:2016年2月1日—5月31日
五、 决赛地点:河南省信阳或桐柏(验资训放完毕后,由会员代表抽签确定其中一个点)
六、 竞赛项目及奖励:
(一)、秋季15万元幼鸽大奖赛
1、竞赛项目:300公里预赛、500公里决赛、团体赛。
2、参赛要求:遵守本俱乐部章程、认可本规程、缴纳了会费和购买了俱乐部规定数量的足环。(1)、参赛鸽必须佩戴本俱乐部出售的套环。(2)、3枚起售,300元一枚,多购不限;(3)售环时间:2015年5月1日— 2015年6月15日,逾期截止售环。
3、奖励标准:
(1)、设保底奖15万元,拟售500枚环,按7%的比例取奖。购环超过15万元时,按7%的比例增加奖励名次。
(2)、A、300公里预赛奖励前6名;B、500公里决赛奖励前35名。
(3)、设团体赛奖:A、有15位以上的会员分别购环6枚以上(包括6枚)即设团体赛奖;B、奖励前5名;C、在500公里决赛有效名次内,归巢2羽以上者(包括2羽),才有获取团体赛成绩的资格。D、羽数多者为先;羽数相等时,以分速相加,分速高为先;如分速相同,则以决赛其第一羽鸽排名在前者为先;E、团体奖如不够15名会员分别购6枚环时,其所设团体赛奖奖金平均分给500公里决赛的获奖单鸽。
4、各项奖金分配:
A、300公里预赛奖励前6名: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00元;4至6名各200元
B、500公里决赛奖励前35名:冠军35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0000元;
4至5名各5000元;6至10名各3000元;11至20名各2000元;21至35名各1200元。增加的名次,每个名次为1200元。
C、团体赛奖励前5名:冠军6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至5名各1800元。
D、300公里前3名、500公里前3名、团体赛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二)、500公里4关暗插赛
1、四关暗插赛限当年幼鸽参加。本俱乐部2015年售环均可参加。
2、四关的地段划分:第一关:为100公里左右的第二次验资训放;第二关;为200公里左右的第一次验资训放;第三关:为300公里赛;第四关:为500公里决赛。
3、四关缴费的划分:第一关:缴费20元;第二关:缴费30元;第三关:50元;第四关:100元。
4、交暗插费后,如赛鸽意外损失,为自然淘汰;中途自行停止交费为参赛会员自动放弃,已交参赛费不退还。
5、每次交费款项及参赛鸽信息在俱乐部信息平台公布。
6、奖励名额,按决赛暗插上笼数10%的比例确定奖励名次。
7、奖励分配:第一名:30%;第二名:20%;第三名:10%;剩余40%的奖金,由其他获奖鸽均分。
(三)指定鸽赛:
1、指定鸽公里段:秋季赛分300公里、400公里、500公里。
2、指定鸽的方法:会员与非会员均可参与指定鸽赛;一羽赛鸽可多项指定,但一羽赛鸽只能指定一次。
3、单关指定鸽为:50元、100元、200元。按指定羽数8%的比例取奖励名次。
4、奖励分配:第一名:30%;第二名:20%;第三名:10%;剩余40%的奖金,由其他获奖鸽均分。
七、秋季验资、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在资格赛前一个月开始,俱乐部将与市鸽会一起多次组织30-100公里的训放。训放和竞赛时间的通知,以俱乐部信息平台“南方赛鸽俱乐部训放计划”栏目的通知信息为主,短信通知为辅。
1、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增加其他竞赛项目时,另外制定竞赛方案。
2、 购环截止后,所有售环数量、号环号段和会员所购团体赛足环号码将及时网上公布。
八、奖励、奖金事项说明
1、各项比赛都实行伯马制奖励;(注:鸽界用“伯马”一词,源于中国台湾的鸽友在八十年代,赛鸽运动非常激烈的过程中,称那些在有效期内唯一归巢并获得全部奖金的选手鸽)。在有效期内未归鸽时,奖金由决赛上笼鸽或团体平分;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时,剩余奖金由获奖鸽或团体均分。(赛项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2、其他关赛、指定鸽赛等在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时,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有效期内没有归巢鸽,该项奖金按参赛鸽所交费,全额退还。
3、三关赛排名以单关分速相加,总分速高者为先;如有相同,则以决赛第一羽名次排前者为先;参加多关赛的赛鸽,在比赛关只有一羽归巢的情况下,因无法进行多关综合赛,已进行了的关赛参赛费,由该关获奖鸽获得。
4、指定鸽赛和暗插赛,不设奖杯。
九、竞赛注意事项:
1、俱乐部会费:50元。(老会员不交,新会员交)
2、购环时必须缴纳会费,未缴纳会费者,当年成绩无效;足环一经售出,概不退和换;特比足环实行实名制购买,只有本人有效,禁止转让他人(如遇会员住房搬迁新址,其鸽舍也随迁等特殊原因,会员应书面申请说明寄养处,经俱乐部同意后,可以在寄养处会员棚号下合并参赛)。
3、凡当年幼鸽大赛套环,必须由内、外环合并组成。会员套环必须按顺序将外环套入脚上,然后将内环小口朝上,卷口朝下的方向,套入幼鸽脚内,方可有效;如相反,则无效。参赛环不得有号记环、电话号码及任何人为标记;如有足环开裂损坏,密码条损坏,该足环无参赛资格和成绩无效。
4、参赛鸽必须按其参赛的项目分类填写竞翔单,竞翔单足环号与归巢鸽足环号一致,裁判员按竞翔单所参赛项目对归巢鸽进行分类排名。
5、比赛集鸽时,会员一旦将鸽笼赛鸽交给裁判员,鸽笼内所有赛鸽都得装进集鸽笼,裁判员应严格检查会员鸽笼是否遗留赛鸽;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带回赛鸽,否则,该会员此次参赛鸽的所有成绩无效。
6、集鸽检验当中,各参赛会员应非常注意该关的检印、封环等配件是否完好,否则,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俱乐部不负责。
7、俱乐部正式比赛集鸽时,当集鸽时间达到俱乐部所规定的集鸽截止时间时,如无会员排队缴费,即停止收费。如赛鸽仍在装笼,有迟到会员强烈要求缴费上笼 参赛。收费裁判应在该会员参赛竞翔单上,记录迟到的时间并要其签字认证为据, 按其赛鸽归巢记录时间加上集鸽迟到的时间,为其参赛鸽的正式归巢时间。
8、规程所定300公里以上赛事的参赛鸽(除暗插、指定鸽赛赛鸽外),必须参加资格赛,否则以失格论处。参加500公里决赛的,必须有300公里大赛或400公里大赛记录,否则,成绩无效。
9、为防止AB棚舞弊,在预赛前将不定期不定会员进行查棚,查棚如发现AB棚、代非会员放鸽取得名次,冒充本人获奖等现象,取消该棚所有的成绩,并取消其俱乐部会员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团体赛购环,实行连号制。会员如有意参加团体赛,在购5枚足环的同时,若因资金一时紧张,可预留相应的连号环,待有了资金后,再来购取。
11、拟定的训放时间,原则上不变,如遇恶劣天气等问题,另行通知。正式比赛的集鸽时间,实行“风雨无阻”集鸽。如果司放地连续雨雾二天,至第三天上午9时前还不能开笼,将赛鸽拖回集鸽地,当众开笼,另行择日集鸽,已收取的集鸽费不退还。如果300公里大赛决赛站,司放地天气十分恶劣,根本无法比赛,则顺延比赛时间,由俱乐部研究确定顺延日期,400公里、500公里大赛日期比照300公里比赛日期相应顺延(400公里大赛遇此情况类推)。其它司放时间依照中鸽协规定执行。重大赛事9时后不开笼。
12、赛鸽参赛报到采用电子扫描自动报到。
参赛者需要在赛前,按厂家的使用说明,对电子扫描各个部件进行自检, 对记录仪等是否正常;若有问题及时与俱乐部联系,俱乐部将协助解决。如遇信号不稳,致使信鸽归巢后,未能及时上传信息,必须立刻打电话上报裁判组,超时1小时,作为自动放弃名次。如赛鸽开笼后,在赛前未自检设备;付费卡欠交款;电业部门停电,却无相应的准备的;因此导致赛鸽成绩无法上传等一切后果,由鸽主自负其责。
13、集鸽后,运输途中如遭遇外力介入或人为攻击,比赛是否继续进行,俱乐部将授权竞翔部裁决执行。
14、如遇自然灾害、疾病流行等不能进行比赛时,各项赛事取消,参赛费退还;如在训放、比赛过程中:遇到地震、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无法预见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时,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在上述情况下,因训放、比赛中造成赛鸽伤亡,俱乐部不承担赔偿责任。
15、比赛期间,如遇无法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导致比赛无法继续进行,而结束比赛时,奖金分配比率如下:(1)当无成绩则依当关集鸽数均分;(2)有第一关至结束前关成绩,将提取50%总奖金,依综合名次顺序取得奖金。剩余50%奖金则由当关集鸽数均分;(3)、第(1)、(2)项可以重复取奖。
16、比赛获奖鸽,如送至验鸽现场时,发现已死亡或佩戴密封字条损坏及其他人为记号等,此鸽成绩以无效论处。
17、当次比赛结束后,各项竞赛获奖鸽,归巢后至验棚前出现死亡的情况,该获奖鸽成绩无效。各项赛事前三名的获奖鸽,原则上当天须到其鸽棚验鸽,如获奖鸽失踪或者死亡,其成绩不予认定。名次依序递补。
18、秋季300公里比赛当天归巢有效;500公里比赛两天归巢有效;300公里指定鸽赛、暗插均为当天归巢有效;500公里赛为两天归巢有效。
19凡重大赛事,当天9点钟前无法开笼比赛的,9点钟后不准开笼比赛。计算成绩以当天日出日落时间为准计算成绩。
20、查棚。(1)对竞赛中取得前10名的赛鸽,俱乐部将派2名裁判员在48小时内实行现场查棚;(2)裁判员与鸽主一起,将被验鸽带出距鸽棚100米左右处进行试放,如被验鸽放出后不归棚,则成绩无效。(3)如发现获奖鸽失踪或者死亡,其成绩不予认定。名次依序递补。(4)查棚裁判员要详细记录被验鸽情况,并请鸽主在查棚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21、获奖鸽:前3名各发奖杯一尊;4至10名各发奖牌一块;其他获奖鸽均发奖状。
22、500公里决赛各项(指定鸽除外)赛事的获奖鸽必须参加俱乐部的公开拍卖。发奖金时,俱乐部暂留30%,作为保证金,拍卖完成后,全额退还鸽主;如飞失或者不愿意参加拍卖的,俱乐部有权扣除该获奖鸽奖金的20%留用。
23、奖金在验鸽核实后,原则上10天内发放完毕。
24、凡涉及税收事宜,均由获奖者自理。
25、本规程有误和未尽事项,俱乐部将及时更正和补充相关规定并在网上公布实施。
俱乐部咨询电话:13707337086
株洲市南方赛鸽俱乐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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