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川煤集团芙蓉公司信鸽俱乐部。
二.竞赛条件:
1、普赛获奖鸽主必须是俱乐部会员,积极参加训放和比赛,信鸽佩带宜鸽协发的统一足环;2、非会员参加普赛,不计名,不计奖,发俱乐部归巢证。
三.竞赛委员会成员:主任:范方能;副主任:高俊波、任安松、龚建伟、李正刚;监事会主任:刘旭刚;委员:唐正中、吴思源、钟志贵、李德银、杨涛、黄德元;司放组长:唐正中,成员:任安松、吴中成、李三元、黎德才;仲裁组长:范方能,成员:高俊波、龚建伟。
四、竞赛办法:
地点 空距(公里) 集鸽时间 司放时间 收费标准(元)
宜宾 35 3月3日8-9时 3月3日 1元
板桥 80 3月8日7-8时 3月8日 1元
内江 140 3月13日7-8时 3月13日 3元
遂宁 230 3月20日18-20时 3月21日 4元
宁强 510 4月10日10-14时 4月11日 8元
秦岭(省赛)650 4月20日18-19时 4月22日 10元
秦岭(国家)650 4月20日18-19时 4月22日 2元直上20元
武威 1000 5月12日8-10时 待定 直上20元
苏尼特右旗 1500 5月24日7-8时 待定 40元
五、300公里以上参加宜宾市信鸽协会比赛,按宜宾市信鸽协会竞赛规程执行;500公里以上取名次、奖励标准及期限,有效期均为最后一日20时止;集鸽时信鸽爱好者有兴趣,可临时定打奖项目
地点 宁强 鸽王杯 秦岭 武威 苏尼特右旗
1名 150元 +10% 200元 500元 1000元
2名 130元 +6% 180元 400元
3名 110元 +4% 160元 300元
4-10名 50元 均分
有效期限 1天 见鸽2天 2天 10天 30天
六.比赛方式:以普赛为主,第九届“芙蓉鸽王杯”及其它奖赛为辅的方式进行。
1、超过期限计名、不计奖;500公里以上,鸽主填好上笼单一式两份,填写清楚、准确,出现有误不计名、不计奖。无鸽钟鸽主信鸽一律不贴密码环贴。
2、500公里以上级别前三名可自费制作奖杯;直上宁强的会员增收遂宁站放飞费可计奖;没参加训放的归巢鸽,计名排名次(占计奖名次)、不计奖,发俱乐部归巢证。
3、各站奖赛每羽另收费50元,按“五取一”录取名次,奖金分配按鸽王杯执行(尾名尾奖),放出3日内如无归巢鸽,奖赛上笼鸽均分。鸽王杯及奖赛,巡场地区周边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七、报到方式及其它:
1、集鸽、报到地点及时间:俱乐部办公室侧茶馆;放出之日值班二天,名次报满后电话报到,未获奖鸽星期天茶馆报到验鸽。
2、采用持鸽和鸽钟(市协会测距会员)两种方式报到,每打进鸽钟一羽必须电话(15328817908)告知,否则成绩无效,鸽钟出现空格和拆封,所有成绩无效,按持鸽报到处理,当日20时验鸽验钟、验暗章、脚环号码、眼砂、羽色等,正确无误后算成绩;逃笼鸽不计名、不计奖,退参赛费。
3、参加宜宾奖赛及排名次,由鸽主去报到及办理相关手续。
4、会员要自觉维护芙蓉公司信鸽俱乐部荣誉,获奖归巢鸽,2日内进行验棚,会员不能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收回全部奖金,报宜宾市信鸽协会批准,取消会员资格,停赛一年。
5、会员及信鸽爱好者在竞赛期间注意安全,出了安全事故,自行负责;特别是司放人员更要重视安全。
6、在竞赛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信鸽发生及自然死亡,不予赔偿,只退参赛费。
7、各站司放时间若遇气候变化改期,提前通知各片区负责人,会员要主动询问司放时间有无改动。(集鸽时间以短信或者电话通知为准)。
8、本次比赛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9、2015年春季竞赛规程解释权归川煤集团芙蓉公司信鸽俱乐部。
10、电话:范方能13547728652,高俊波15328817908,龚建伟15196983821,任安松15283121269。
抄报:川煤集团芙蓉公司工会体工部、宜宾市信鸽协会。
四川宜宾芙蓉集团公司信鸽俱乐部
二O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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