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度郴州信鸽比赛通用规程(草案)
(讨论稿)
为培育适应郴州地理特点(雾大、山多、鹞多、雨水多)的信鸽品系,活跃信鸽爱好者的赛鸽文化生活。为信鸽爱好者提供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赛鸽平台,改革以往不适应郴州信鸽赛事机制,规避赛事的不和谐、不愉快、不严谨、不规范等条款,齐力完善、建立长效的信鸽赛事机制,力求把信鸽赛事活动转变为休闲的生活方式,特制定2015年度郴州信鸽比赛通用规程(草案)如下:
一、 参赛对象和规定
1、郴州市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注册入会参赛,会员至少购买10枚或10枚以上2015年度新环(又是参赛环);
2、佩戴中鸽协统一足环的成幼鸽(不限区域且有足环证)
均可参赛;
3、参加全年比赛(欢迎社会团体及友好人士冠名赞助赛事): 暂定5月1日(200公里“劳动杯”)、6月1日(200公里“***冠名杯”)、7月1日(300公里“建党杯”)、8月1日(300公里“建军杯”)、9月1日(400公里“***冠名杯”)、10月1日(500公里“国庆杯”)、11月1日(500公里“***冠名杯”)、次年1月1日(1000--1600公里“元旦杯”或“***冠名杯”);
4、PK点鸽(团体或个人)擂台赛(欢迎社会团体及友
好人士参加);
5、组织者缴纳服务费,俱乐部每月可接纳1-2次会员
自身组织的散赛。
二、参赛费和奖励办法
(一)采用两种办法缴纳参赛费:
1、参赛会员全年缴纳参赛费2000--3000元(归集到俱
乐部网银账户),每站(关)赛集鸽时限上笼5-10羽参赛鸽;
2、参赛会员按每月次缴纳参赛费500—1000元(归集到
俱乐部网银账户),集鸽时限上笼5-10羽参赛鸽。
(二)奖励办法
1、每站(关)赛结束后,俱乐部网站公布该站(关)赛有效期归巢鸽分速成绩,全年赛事结束后,按全年每站(关)赛分速累加排前十名优胜(鸽)者;
2、设全年赛“鸽王”奖, 在全年每站(关)赛有效期内归巢鸽中产生,即全年每站(关)赛有效期内关关归巢、分速累加优胜者为全年赛“鸽王”,赠送全年赛“鸽王”奖奖杯一尊或银牌一块(不发奖金);
3、赛事奖金:参赛费全部作为奖金,按参赛费的比例奖励全年每站(关)赛分速累加前十名优胜(鸽)者:第一名 26%元、第二名21%元、第三名 15%元、第四6%元;、第五6%元;、第六6%元、第七5%元、第八5%元、第九5%元、第十5%元;
4、归巢证:每站(关)赛有效期归巢鸽均发归巢证(如需要);
5、PK点鸽(团体或个人)擂台赛,按参赛会员缴纳总点鸽费的比例发前三名奖金及奖牌:冠军50%元;亚军30%元:季军20%元。
三、 比赛时间和司放地点
1、比赛时间:每年5月1日起至次年1月1日止,暂定每月安排赛事活动,具体赛事活动时间、地点、该站(关)赛每羽参赛鸽或每位参赛会员缴纳运输费的标准等,参赛会员代表座谈茶会上决定,(每月赛事活动安排由蒋晶星秘书长、周正副主席、徐贵平主任、张朝辉副主任等归集提交,经审定俱乐部网站公布);
2、司放地点:沿郴州西北或正北方向选点,参赛会员代表摸砣决定司放地,以司放裁判测量司放地的地理坐标为计算比赛分速标准;
3、开笼时间:司放裁判有权根据司放地的具体情况,本着有雨待停、有雾待清的原则调整司放时间。
四、上路训放、比赛司放
1、参赛会员自由组合上路训放;
2、比赛司放:收取200--1600公里汽车或火车运输成本费或社会友好人士赞助;
3、原配送的北京1600公里特比环的信鸽不收司放费。
五、 集鸽及报到等程序
1、集鸽地点:周正劲达汽服中心门面前坪或光脑壳集鸽地点或群发通知变更集鸽地点;
2、报到地点:郴州市同心小区百福花园内郴州市新民赛鸽俱乐部办公室;
3、比赛计时方式:全部采用中鸽协认可的电子扫描(杭州润维和安捷)计时系统,如扫描数据资料进不了电脑或因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设备造成的所有障碍问题,一律按持鸽报到处理;
4、比赛有效归巢期时间:200--400公里当日18:00止,500公里第二日18:00止,700公里第三日18:00止,1000公里第5日18:00止,1600公里第十日18:00止 。
六、赛事奖金和奖牌发放
1、查验每站(关)赛前三名优胜鸽,查验鸽结束后三日内,俱乐部网站公布每站(关)赛有效期归巢鸽分速成绩。全年赛事结束后,俱乐部网站公布全年每站(关)赛分速累加前十名优胜(鸽)者,网银发放优胜(鸽)者奖金及赛事工作人员补助。前十名优胜(鸽)者的奖牌,俱乐部群发通知约定时间到办公室领取(注:参赛优胜(鸽)者如需特别奖杯参赛会员可缴费定制),取消年度总结暨颁奖大会改由每月不定期的会员代表座谈茶会取代;
2、查验鸽时,如出现优胜(鸽)者获奖鸽丢失、死亡、严重受伤、不能自由飞翔、无暗章、足环严重破损、字迹不清,其获奖鸽名次取消,则依次向上类推重新排名;裁判验鸽时,参赛会员须提供会员证(或参赛卡)、获奖名次鸽的足环证,否则,不予验鸽并取消该获奖名次鸽的成绩,后续获奖鸽补进名次,必要时查验参赛会员鸽棚的经纬度;
3、全年赛事收取参赛费10%的服务费,PK点鸽(团体或个人)擂台赛收取参赛费5%的服务费(服务费用于制作奖牌及工作人员赛事补助等);
4、欢迎社会友好人士及企事业团体,冠名赞助和保底赛事。
七、其它事项
1、俱乐部组织的社会交流(含放彩鸽)活动,会员都要积极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取消全年比赛成绩;
2、参赛会员所售的参赛足环只能在自己的鸽棚参赛,不能寄养在其他会员的鸽棚中参赛,俱乐部只认交费时注册登记的会员姓名、会员编号、会员鸽棚编号,参赛会员之间交换信鸽参赛是参赛会员的自由,不是会员的不能参加俱乐部的赛事(PK点鸽擂台赛除外);
3、参赛鸽报告单上,参赛会员要填写自己的会员姓名、会员编号、鸽棚编号,参赛鸽资料只填写参赛足环号,不填眼沙、羽色、雌雄,参赛会员交费后要认真核对参赛鸽报告单上填写内容的正误,确认后亲笔签名;
4、比赛按颁布的《关于俱乐部信鸽赛事全部使用杭州润维电子扫描仪参赛的规定》(郴鸽部[2014] 1号)及《关于使用杭州安捷电子扫描仪参赛的补充规定》(注:蒋晶星秘书长起草补充规定提交审定)的文件执行;
5、比赛友好接受会员和社会舆论及中信网站监督;
6、原俱乐部网站公布的郴州信鸽比赛通用规程与此规程有抵触的以本规程为准;
7、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属郴州市新民赛鸽俱乐部。
附件:5月1日起至次年1月1日止赛事活动安排。
(具体由蒋晶星秘书长归集提交----另附)
郴州市新民赛鸽俱乐部(章)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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