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春/秋两季-北海、钦州对抗赛比赛规程(讨论稿)
本赛事由主办方:北海金沙赛鸽俱乐部
钦州市鸽会
东盟国际、全友国际,春/秋两季
(总奖金12万元)
一、竟翔项目
2014年春/秋两季300、400、500公里等距离对抗赛,±20公里,实际空距以GPS测户为准,(所有对抗赛参赛鸽棚最低空距不得低于300公里否则获奖成绩无效)。
二、参赛要求 :
1.本春/秋两季赛事共发售足环1200枚,双方春/秋季各售300枚,每枚足环售价200元,春/秋两季总奖金金额12万元 (含奖杯)
(比赛双方不管售完足环与否,双方春/秋两季各承担6万元足环费不变)。
2.春季参赛鸽须知:参赛鸽须佩戴由主办方售出足环,另一枚为该赛事金属特比副环。
3、售环时间为,春季:2012年6月4号,秋季:2013年1月1号。
如果戴错环、戴私环、足环严重变型、破损,均视为无效。
4.配戴金属特比环须知;
三、比赛日期
2014年春季资格赛,地点时间待定(双方所有参赛鸽必须参加):
决赛5月1日早上双方同时开笼。
2014年秋季资格赛,地点时间待定,(双方所有参赛鸽必须参加)。
决赛双方同时开笼。
开笼标准按《中国信鸽协会竟翔规则》执行,如遇台风、大雨、大雾恶劣天气或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比赛日期延迟。
四、司放地点 ;
北海司放点:阳江、开平、东莞 钦州司放点:待定
1.双方报到方式;持鸽、电子扫描,赛鸽归巢扫描后须20分钟内通知所属鸽会或俱乐部裁判,本裁判接到归巢通知后并电话通知对方裁判,参赛者必须在2小时内持归巢鸽与到所属鸽会或俱乐部报到,否者按迟归鸽计算成绩。此比赛以分速计算成绩,决赛有效期以开笼当日有效。
2.双方各互派两名裁判到双方进行集鸽、司放及赛鸽归巢后查棚验鸽,双方于集鸽当天各方指定集鸽点集鸽,双方两名裁判必须在集鸽前1小时到达指定集鸽点,超时未到按自动放弃该次比赛,总奖金归另一方所有。双方各自携带暗章、不干胶密码条号集鸽,集鸽结束后一名裁判随车押送。欢迎主办方互派鸽友全程监督比赛。
3.本比赛采用实名制,在双方统一发环后在网上公布姓名、环号、鸽棚GBS坐标等数据,并记录在案存档留查。
五、比赛计奖名次及奖励办法 ;
1.以分速计算成绩排列名次,春、秋两季决赛各录取前60名,前3名发奖杯。
2.奖金分配方案:三关综合冠军20000元、 三关综合亚军15000元 、三关综合季军10000元、 三关综合四至十名各奖5000元 、三关综合11至30名各奖1000元,单关奖前十名,前三名有奖杯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四至十名200元、若有效期内产生伯马,奖金由伯马独享。如果春季比赛当日有效时间内(以当日日落时间为准)无参赛鸽归巢,本次比赛所有奖金自动累计到秋季比赛,如此类推。
3.颁奖时间定在比赛结束后一星期的星期天下午,地点设在冠军鸽所在地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冠军鸽产生后电话通知对方)。
4.售环方式:为了公平起见,会员购买秋季参赛足环,只能比春季的购买量一样或者只能少买不能多买。(例如春季购买十只,秋季只能购买十只或十只以下)
六、其它事项
1.本赛事双方互派裁判费用,部份由对方主办方或俱乐部承担。
2.该赛事除遇台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如单方面终止比赛或到比赛之日未准时参赛的,比赛总奖金归另一方所有。
3.双方自发足环之日起,该赛事总奖金由广西区鸽会常务副主席郑陈光先生代为保管,(春季决赛前五天双方必须把秋季比赛奖金交由郑陈光先生代为监管,如此类推)。
4.本次比赛双方无论有任何职务变动,比赛规程及奖金不变,其它如有不尽事宜,由双方主办方或俱乐部共同协商解决。
5.本规则解释权归比赛双方主办方及俱乐部所有!
举办单位 :
北海金沙赛鸽俱乐部 负责人:吴尉滨13877950855
钦州市鸽会 负责人:李群
2013年5月24日
北海金沙赛鸽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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