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翔赛鸽俱乐部
2015年秋季“金翅膀杯”幼鸽专环
赛前暗插指定规则
一、参赛须知:
1、凡认可本规程的鸽有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须佩戴花木兰杯,特比环专环。
3、特别提示:首次交费时间:2015年7月20日
二、单鸽赛前插组赛细则:
1、各项暗插比赛在2015秋季花木兰特比500KM决赛时就决定胜负,报道时间与及有关细则按2015秋花木兰专环规程同步进行。
2、单鸽赛前插组类别及相关说明:同一羽专环鸽可同时参加以下3个类别的插组比赛,亦可任意参加其中一个类别的插组比赛。
3、 赛前插组比赛分为①—③ 共3个类别,实行五次交费,具体交费截止时间及交费金额详见下表:
插组交费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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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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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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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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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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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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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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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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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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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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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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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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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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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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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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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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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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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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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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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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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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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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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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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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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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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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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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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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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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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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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决赛集鸽时,赛前插组比赛出现下列情形时奖金分配办法:
1、集鸽时,无论哪一类别插组赛鸽剩1羽或1羽以上时,原定插组比赛必须进行,以决出名次。在规定的报到期内,归鸽数不足录取名次时,由已获名次鸽均分剩余奖金。若在规定报到期内,无归鸽时,由决赛上笼的该类插组鸽均分奖金。
2、决赛集鸽时,无论哪类插组赛无参赛鸽时,则由第五次插组交费鸽均分该类插组赛全部奖金。
3、所收的费用全部作为奖金,本部提取参赛总金额的10%作为操作费用。
4、所有的插组赛、参赛数在10(羽)内【含10(羽)】时,只奖励冠军鸽,奖金为100%。参赛数在15(羽)以上,不足20(羽)时,奖励前二名。第一名奖金65%,第二名奖金35%。参赛数达到或超过26(羽)以上,不足50(羽)时,奖励前三名。第一名奖金50%,第二名奖金30%,第三名奖金20%。参赛数达到或超过50(羽)以上,只奖励前五名。第一名奖金35%,第二名奖金25%,第三名奖金20%,第四名奖金10%,第五名奖金10%。
5、具体录取奖励名额,须以各类别指定赛最后一次参赛数来确定。
6、以上所有插组赛、具体奖金分配细则待集鸽完毕时公布。
四、当原大奖赛规程中关于赛前插组和团体指定赛规定与本规则相悖时,以本规则为准。
五、本规程未尽事宜,由裁判组、参赛鸽友代表和本部依照,2015年金翅膀杯专环信鸽竞赛规程规定的基础上共同制定。
六、本部对本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安徽政翔赛鸽俱乐部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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