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一)
15年第五届秋季幼鸽千元特比环规程(章程第三条第2条):凡参加比赛的会员,依据会员在俱乐部存档的鸽棚坐标点半径10米范围内的同一鸽主,和同一会员不同位置的鸽棚,都不允许参加本市其他俱乐部的比赛,不包括各协会,否则不予集鸽或成绩作废,后果鸽主自负,并将终生禁止参加本俱乐部比赛。若违反规定,不论换不换鸽主,该坐标点将永久不允许参加俱乐部比赛。
以上条款废除。
通知(二)
1、15年第五届秋季幼鸽大奖赛规程(章程第三条第4条):15年未交会费或不交会费的鸽友,俱乐
部收回该鸽友的棚号、取消会员资格且5年内不允许参加俱乐部比赛。
2、15年第五届秋季幼鸽大奖赛规程(章程第三条第5条):凡参加比赛(关赛及普赛)的会员,依据会员在俱乐部存档的鸽棚坐标点半径10米范围内的同一鸽主,和同一会员不同位置的鸽棚,都不允许参加本市其他俱乐部的比赛,不包括各协会,否则不予集鸽或成绩作废,后果鸽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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