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周岁鸽”大奖赛聚宝盆指定规则
1.本次“聚宝盆”指定规程按照2015年淄博齐盛赛鸽俱乐部春季“周岁鸽”特比大奖赛竞赛规程进行。
2.本次比赛以“聚宝盆”的形式进行,在鸽主自愿参加的条件下,2015年1月10日前、2月10日前、3月10日前、4月10日前分四次交费。
3.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间断交纳赛前指定费,均有参赛资格,如果中间期间中断缴费视同弃权参赛费不退。前期的参赛费用最终由获奖鸽所得。参赛鸽必须从1月10日前开始指定确定环号,(如1月10日未指定,2月10日、3月10日、4月10日不具备指定资格)环号确定后不可更改。
4.参赛鸽为单只指定,第一次2015年1月10日前为50元/羽,第二次2月10日前为50元/羽,第三次3月10日前为100元/羽,第四次4月10日前为200元/羽(四次指定必须是同一羽赛鸽)
5.每一期统计完毕通过网络公布(公布足环号不公布会员名),指定时间截止到指定日当天18:00止,敬请鸽主办理手续后认真查阅网上登录数据,有异议请及时与本俱乐部进行联系,逾期不予更改。本俱乐部不负经济责任。
比赛总奖金以总参赛费的90%发放,10%为俱乐部组织费用。
6.奖金分配及奖励名次:
从双关鸽王名次中录取获奖名次,冠军35% 亚军25%季军15% 4-6名各5%。
7.此项指定报道期两天,如报道期内双关无归巢鸽,奖金由有资格的上笼鸽均分,如不足录取名次的50%(含50%),剩余奖金由未获奖鸽均分。 如超出录取名次的50%,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8.最终解释权归淄博齐盛赛鸽俱乐部,参赛者所获收益税费由获奖者自理。
参赛鸽友务必将姓名、参赛名、足环号,电话号码书写清楚交于俱乐部以便登记。
本俱乐部统一帐户:中国农业银行
卡号:6228 4802 8651 4556 161 户名:孙英伟
(汇款小票妥善保管以便备查,汇款后及时通知俱乐部以便查询,注:
所有指定费俱乐部不予垫付,请免开尊口,敬请谅解)
俱乐部电话: 13853396668
淄博市齐盛赛鸽俱乐部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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