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利剑赛鸽俱乐部特比环名鸽争霸赛
赛前指定鸽规则
一、 参赛办法:
1、凡购周口市利剑俱乐部特比环且认可本规则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在俱乐部接受赛前指定。带鸽加盖
暗章。
2、凡在规定交费时间内,不间断交完某参赛项目的所有参赛费,即自动进入该参赛项目的排名资格,中断
任何一次交费,该鸽失去排名资格且不退还此前所交的所有参赛费,其参赛费进入奖金分配。
3,1000元专环可同时插组50元专环项目。50元专环不可插组1000元专环项目。
4、第一次交费时,即填写参赛报名单,足环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特别提示:第一次报名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5日。指定鸽名单可到俱乐部总部领取。
5、每次交费截止日第二天在网上公布各参赛项目的交费总羽数,每一位参赛会员可到俱乐部领取一份
各参赛项目的足环号清单备查。
5、交费截止时间及金额
:
类 别 A50元专环 B300元专环 C1000元专环
金 额 50元次 200元次 300元次
交 费 次 数 时 间 日 期
第 一 次 8月1号---8月5号截止
第 二 次 9月1号---9月5号截止
第 三 次 10月1号---10月5号截止
注:最后一次交费截止后,于10月6日公布各项目录取名次数及奖金分配方案,参赛者人手一份。
6、所有项目均在规定报到期限内录取名次。各项目均按参赛总金额的90%发放奖金。
二、参赛项目:
1、 单关单鸽指定:以分速快慢决定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空距远者名次列前。
三 奖励办法:
1、 各项目均按参赛总金额的90%发放。
2、 各项目10羽(组)以下含10羽(组)录取1名,11-20羽(组)录取2名,21-30羽(组)录取3名,
以此类推
3、 奖金分配:
录取1名 参赛总金额的90%
录取2名 第1名 50% 第2名40%
录取3名 第1名40% 第2名30% 第3名20%
录取4名 第1名35% 第2名25% 第3名18% 第4名12%
录取5名 第1名33% 第2名20% 第3名15% 第4名12% 第5名10%依此类推
。
4、 本次比赛设伯马制,各项目名次录取未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报到期限内无名次产生,由上
笼时具有该项目参赛资格鸽均分。
四、 本规则解释权属周口市利剑赛鸽俱乐部。
五, 所有指定获奖鸽由俱乐部颁发精美奖杯
周口市利剑赛鸽俱乐部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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